后台-系统设置-扩展变量-手机广告位-内容页头部广告位 |
男子微信搜附近加好友,见面强制“不可描述”获刑 - 微信,附近的人
admin 6年前(2016-10-19 12:07:53) 热点新闻 ℃-
据新疆高级人民法院网站消息,男子罗某在一家养猪厂打工,晚上空虚寂寞,在微信搜索附近的人,添加女性“琳琅遗梦”为好友,见面后发现对方有几分姿色,便强奸了“琳琅遗梦”。近日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阿拉尔垦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强奸案,依法判决被告人罗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。
罗某为外来务工人员,在阿拉尔某团场一家养猪厂打工,因生活、居住均在厂房,常常感觉一个人空虚寂寞,便经常上微信搜索附近的人添加陌生女性为好友聊天。2016年5月底的一天,被告人罗某在微信上搜索附近的人并添加昵称为“琳琅遗梦”的女士聊天。
2016年6月11日18时许,罗某提出到“琳琅遗梦”家中看望,对方同意并告知住址,后罗某赶到其家中,双方聊天时,罗某向对方提出发生性行为的要求,遭到“琳琅遗梦”拒绝,罗某即强行将“琳琅遗梦”拖进卧室,“琳琅遗梦”两次逃跑至楼道内均被罗某捉回,随后罗某将对方按在小卧室床上实施强奸后逃离。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法医物证鉴定书认定,被害人“琳琅遗梦”阴道试纸中检出人精斑,为罗某所留。
阿拉尔法院审理认为:被告人罗某违背妇女意志,使用暴力手段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,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。公诉机关指控成立。被告人罗某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,此次又犯强奸罪,其刑罚执行完毕后,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,系累犯,应当从重处罚。被告人罗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,系坦白,依法从轻处罚。遂作出以上判决。【版权与免责声明】如发现内容存在版权问题,烦请提供相关信息发邮件至1655730209@qq.com,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。本站内容除非来源注明深圳seo(www.xinxing327.com),否则均为网友转载,涉及言论、版权与本站无关。
标 签:热点新闻
试试用"←"或"→"方向键快速翻页把 (^o^)/
后台-系统设置-扩展变量-手机广告位-内容页头部广告位 |
留言与评论(共有 0 条评论) |